我母亲的住房单位已卖给个人,房款已交,但十年了单位一直未给办房产证。今年母亲去世。最近单位说要给办房产证了,要求我们必须办房产产权公证(要花六千多元)。母亲生前有书面遗嘱,说房产归我们四个子女共有,住房的给其他人以补偿。我们也想这次根据母亲的遗嘱将房产证署名为四人所有。如果将此遗嘱公证,是否可以替代房产产权公证?这样是否可省些钱?
遗嘱公证书不能替代房产证,仅在你们内部有效,不对外发生效力,房产证是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对所有人都具有公示的效力。
2012-01-06 09: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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