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没收到房子多年被村委用于办公地,改革开放后曾闲置,后被村委处理给他人。房主已去世,手里没有任何文字凭据。目前村里拆迁盖楼,房主的子女是否可以要回房产。请问国家有没有相关政策。
如果有证人能够充分证明房屋属于后世子女的,其子女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3-08 17: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