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我哥哥2001年去世,有一个侄女,以成人,我哥哥和姐姐都有住房,我和父母一起生活,2006年我母亲脑出血后,生活不能自理,现已神志不清,我父亲身体也不好,于是,2006年我就辞职,专门在家照顾二老生活,现在我父亲想要立遗嘱,把二老的房子和财产由我来继承,现在我父亲是我母亲的法定监护人,他可以立这样的遗嘱吗?
您好,对于立遗嘱,是指立遗嘱的人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对于他人的财产其是不能进行处分的。对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应该适用法定继承予以继承。
2012-01-06 16: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