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家外出谋生才一年,我老公在没有和我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就和别人结婚了。因为他家里比较有势力,我现在一个人都不敢去那一方。我想请问大家:我是先请媒体到当地去采访,争取广大社会言论对我产生同情,还是直接请律师上诉就好了呢?非常感谢大家!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老公已涉嫌“重婚罪”,因此,此情况下应委托律师办理为宜,与律师商量哪阶段采取何种方式,更具有针对性!
2010-03-08 20:28:51
媒体只能对他产生一些社会舆论的压力,对其没有法律的强制力。你老公在和你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和别人结婚了,构成了重婚罪,无论他家有什么势力,你都不要害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应该到法院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0-03-08 21:02:40
你老公在没有与你解除婚约的前提下,与他人登记结婚,已经构成重婚罪,因此,不论他多么有势力,都已经构成犯罪,因此,你只要掌握证据提起刑事自诉即可,也可以找下媒体制造舆论,也许效果更好。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3-09 09:18:26
按你所说,你老公在没有和你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他人结婚,属我国《婚姻法》所禁止的重婚行为,你可以请当地律师写一刑事自诉状将其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增加你打官司的信心,你可以去找媒体披露此事取得社会大众的支持。
2010-03-09 10:01:46
建议:收集证据,到法院进行刑事自诉,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010-03-09 14: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