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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咨询者 : wv000614 - 辽宁     时间 : 2012-01-06 19:46:42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合同甲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明了超出一月未支付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我于合同到期前两天付款,但是他在合同中所提供得 银行卡号已注销,但没有通知我,现在他提出要终止合同。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无过错行为,即造成不能按时交房租的原因是对方引起的,你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012-01-06 19:46:56

李宁   [湖北]    13995941499

不属于违约

2012-01-06 20:03:02

孙喜春   [吉林]    15584435469

如陈述属实,不构成 违约

2012-01-07 06:43:35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没有违约。出租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2-01-07 14: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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