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制,单位调岗让我做门卫,上24小时班,休息两天。请问是否合理?(标准工时制不是有要求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吗?我是否可以以这个理由拒绝调岗?) 谢谢律师!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应当协商一致
2012-01-07 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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