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通过中介公司签的协议,出国搞工程管理,但是我现在想回国,合同上签的是如果因个人原因提出回国要支付出国的全部费用,可是协议上没有写明工作时间,只是在中介公司与雇主方的合同上提了一句不是八个钟头,但是我们在国外的工作时间是十一个钟头左右,而且中介公司在与雇主方签订给我们的工资数量与我和中介公司协议上的数量不同,在出国前中介公司又让我们签了一个收条,上面写明了中介公司支付给我一万二千元人民币作为两年的医疗保险等费用,但是实际我们一分钱都没拿,如果现在想回去,是不是一定要支付出国费用?是不是有可能拿不到全额工资?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虽然通过中介公司签订协议,但协议的主体应是你与国外的雇主,要看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有雇主违约,及你合法解除协议的条件是否成就,若雇主有违约事项,而你的解约成就,中介是不能扣你的费用的,相反你还可以主张权益。
2010-03-09 07:41:05
一、合同没有明确工作期限,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二、法定劳动时间是每天八个小时,实际工作时间是十一个,资方严重违法,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 动合同; 三、如果资方没有合同约定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资方不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缴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资方支付。 具体你可以查阅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010-03-09 09:41:35
1.中介公司没有按照原来的承诺支付你12000元的医疗保险费用,属于其违约行为在先,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其行为属于拖欠你的劳动补偿,你依法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出国的任何费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无论你们是否约定了工作时间,单位每天安排你工作11小时均是违法的,你有权有权支付加班费,你为单位提供了报酬单位就应该按时足额发放你工资,否则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和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0-03-09 11:28:08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0-03-09 14:59:36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单位存在违法违约行为,你可以回国,并且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2010-03-11 13: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