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子是公公婆婆买的,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现在他舅舅想拿我们的房子去银行做抵押还款,请问:如果我不同意,有用吗?如果真要拿去抵押,需要哪些证件?另外,如果抵押了,以后会出现什么严重后果?谢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可约定归一方所有。根据物权法,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至于是否实际是你夫妻共有,是你夫妻二人的事情。对于外人来说,是不需要向你调查或征询你意见的。办理抵押登记时,只要你老公同意,不必经过你同意。抵押后,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房屋可能被拍卖、变卖,以清偿贷款合同债务。
2012-01-08 20: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