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撞人[女的,35岁],当场死亡,这样的情况一般怎么判
肇事者醉酒撞人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受害人根据江苏省的标准,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死亡赔偿金:18680元X20年=373600元。 2.被抚养人生活费:11978元X20年X2人=479120元。 3.丧葬费:15833.5元。
2010-03-09 21:09:15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本条规定, 醉酒撞人当场死亡,若撞人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承担赔偿受害人家属费用的民事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3-09 21:29:06
若撞人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承担赔偿受害人家属费用的民事责任。
2010-03-09 22: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