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两女儿,去世前未立遗嘱。老人去世后,女儿甲在院子空地上加盖了两间平房(原有老平房两间,仅修缮)。 请问拆迁时,如何分配补偿款?是所有款项平均分配,还是有新盖房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谢谢!
你的问题不是继承,而是拆迁合同的约定。老人遗产是房产两间和宅基地,无遗嘱两女平分该财产的对价,即补偿款。新建房如无约定是甲的财产,该财产仅限于房屋,不及于房基土地。新建房处理视拆迁补偿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补偿,甲不另分补偿款;约定补偿房屋,该部补偿款甲独享;约定房屋、该房基地合并补偿,房屋补偿归甲,基地补偿平分。
2010-03-10 17:30:54
女儿在院内新增的两间平房属于建房的女儿的个人财产,在拆迁时,这两间房屋的拆迁款属于该女儿的个人财产。其余房屋拆迁获得补偿款是老人的遗产,由两个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人一半。
2010-03-09 21:00:09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女儿甲在院子空地上加盖的两间平房属于违章建筑,则其加盖的两间平房不属于补偿范围,只能对原有的老平房两间补偿款平均分配。 2、如果女儿甲在院子空地上加盖的两间平房不属于违章建筑,那么应当对原有老平房两间和女儿甲在院子空地上加盖的两间平房平均分配,但要对女儿甲给予适当补偿。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3-09 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