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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咨询者 : fa116570 - 河北     时间 : 2010-03-09 22:02:57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在04年为结婚买下的唐山市,丰南区,银丰镇,丰益庄村的一座房屋(三间正房。三间道座院墙都有)当时我买房价是一万五千元,由于当时本村大队提出不论任何人买卖房屋,大队都不参与过户等事项,所以我只是在交完房款后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就不说了,也很正规(没有公正)。今年我向他提出要办理过户(大队已经允许)但他又反悔了,提出很多不合理要求(理由这里可能要拆迁),但这些要求我又没有办法给予他,我现在很难办。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走法律程序能否能让他给我办理过户,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的买卖行为已经生效了,双方应该依法履行法定的义务,对方应该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你有权起诉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3-09 22:18:58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你们签定的协议 是有效的,可以起诉 他继续履行协议,否则的话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0-03-09 22:19:56

周嗣评   [贵州]    13618598448

如果你就是本村成员,那么你们的合同成立生效,可以起诉他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 如果你不是本村成员或者你是城镇户口,那么你们的合同无效,后果是他退款,你腾房, 现在房地价升值,不过你也别急,无效合同中他过错七,你过错三,按现在的房地价,最终他要补你差价的!

2010-03-09 23:27:23

张珉珉   [北京]    13811943881

你好,根据你所说,该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应属于宅基地,如果你不是本村村民,那么你们之间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也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010-03-10 11:07:35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如果你也是本村集体成员,可以要求他办理过户。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2010-03-10 13:59:09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2010-03-10 17: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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