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行政单位(地税局)干临时工4年多,现在考上公务员很快就要走了,在这4年多时间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和我们几个临时人员签订合同,我因要走了不想签订,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这几年的养老、医疗金给个人?(另外几个签合同的单位补偿),同时,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是否补偿?如果单位不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010-03-10 13:38:16
你应当得到这几年的养老、医疗保险。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你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依法对你进行相应的赔偿,你可以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裁决不服,你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03-10 11:24:16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你可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可要求交纳社会保险,若是农业户口可要求直接给予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金, 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没有,因是你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
2010-03-10 17:01:57
你有权要求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可要求交纳社会保险,不可以要求单位直接算成现金给你 若是农业户口可要求直接给予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金, 因是你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没有.
2010-03-10 1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