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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咨询者 : fa116590 - 黑龙江     时间 : 2010-03-10 11:13:05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04年买的别人房子,房产证没过户,还是原房主的名字,但是签有协议,我在07年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亲属,只是口头,没签协议。亲属把房子重建了,请问我现在可以把房子要回来吗?我可以找原房主把房证改到我名下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你亲属把房子重建指的是什么含义? 本案你与你亲属已就购房事项达成口头协议.如亲属已交付购房款你也交付了房屋,那么该口头协议已履行,你不能再返还房屋.

2010-03-10 12:15:39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你在04年买的别人房子,房产证没过户,还是原房主的名字,实际上产权还是原房主的。 再者,你通过口头协议将该房子卖给你亲戚,合同已经履行,房产证又没过户到你名下,你已经无法撤消合同了。再者,你亲属把房子重建了,已经非原来的标的了。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3-10 12:34:0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和原房主的买卖关系是签订了协议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和你亲属只是口头约定,是无效的,房屋买卖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是无效的,你可以把房子要回来,你可以要求原房主把名字改成你的名字。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10-03-10 13:25:32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从你的叙述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你不可以要求把房子要回来。

2010-03-10 13:46:27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视为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且房屋产权证人产权人又不是你,你无权要求返还房屋。口头约定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010-03-10 16:53:34

吴庆江   [辽宁]    15142435900

你亲属重建行为属于房屋建造的事实行为,原本该行为成就时房屋所有权就是你亲属的。但是你亲属的建造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他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原来房主的。你可以与原房主做过户登记,房屋自然就是你的了。至于你和你亲属签署的合同,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你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不履行,你将承担违约责任。

2010-03-10 2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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