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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商品房?

咨询者 : fa108194 - 青海     时间 : 2010-03-10 16:43:00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我在2009.61号买的城东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放,按规定日期在2009.11就能拿上住房钥匙,可是到现在还一直拿不上,去问了几次房地产均有理由,现在有推到2010.5月份,”请问您们能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可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至2010年5月份。

2010-03-10 17:08:1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3-10 17:57:42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合同应该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正式交房后,可以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2010-03-10 18:35:59

吴庆江   [辽宁]    15142435900

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09年11月,则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行为构成违约。你可以诉讼请求其交房,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逾期交房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则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则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10-03-10 21: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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