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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这样做对吗?

咨询者 : fa116607 - 湖北     时间 : 2010-03-10 17:13:53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诉状送到法院,双方都没接到传票,法院就把诉状给被告看了,法院作的对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法院应该把传票和诉状同时送到被告手里,通知被告开庭的时间,在送达传票之前给其看诉状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2010-03-10 17:52:20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首先,法院送达起诉书给被告,被告答辩,再决定开庭时间。

2010-03-10 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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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一般情况下,原告将诉状送至法院,法院会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让被告主动前来。如果被告来了,法院会给被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然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庭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一去法院先看起诉状,然后再签收一些通知书,这些是很正常的。因此,不要过于追究这个问题,关键还是在其他重要程序上和实体上下文章。

2010-03-10 18: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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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就是给法院、对方看的。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2010-03-10 2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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