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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配?

咨询者 : fa315628 - 河北     时间 : 2012-01-08 20:06:38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一年,因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请问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男方还有权力要回吗?还有女方家赔嫁的一些东西还能拿回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如果登记并共同生活,非因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2012-01-08 20:18:57

孙良柱   [安徽]    13470897516

有权要求返还,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陪嫁物可以带回。

2012-01-08 20:37:49

王林   [河北]    13463270151

你好,办理婚姻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2012-01-09 2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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