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他家的房子还没有装修,还欠了10万,后来我们夫妻一起还了,房子也装修好了,现在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可是房产证是是我公公的名字,我能分的到房子吗?能得到补偿吗?
你们在婚后共同偿还债务了,房产证虽然是你公公的名字,但是你对房屋进行了投资,应该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你可以另案起诉你公公返还财产,给你相应房产的价值补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3-11 11:26:36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装修款属于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因你们结婚的时候他家还欠了10万,属于他婚前债务,你们夫妻一起还了,他家也应该补偿你一半。 但你们结婚的时候房子属于他婚前财产,并且房产证是你公公的名字,你分房子的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3-11 11:35:41
你们夫妻共同偿还的10万元债务,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如果离婚,应返还你一半;装修房子的费用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当返还你一半。至于房子你是分不到的,因为那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他家的。
2010-03-11 11: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