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资公司打工,这家外资公司在西安和非洲设有分公司,在非洲打工时,为了工人权益和公司形象受了伤,公司内部却认为工伤,受伤一星期后回国治疗,公司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直说住院期间是双陪,但没说是多钱,公司说我的生活费就是我的病间工资,是我现在所在地的年平均工人工资,,护理费事工资的40%,这种说法我没同意,就一直停搁了,现在有没有我维权的途径呢?
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面询,说明详细情况!
2012-01-09 16: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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