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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处置?

咨询者 : fa311794 - 北京     时间 : 2012-01-09 16:33:08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居住权房屋一套(二居室),承租人为男方。后夫妇离婚,孩子归女方带。法院判女方带孩子居住一大间,男方居住一小间。离婚后两年现男方已故。请问律师,男方所居住的小间房应由谁来处置?男方家人有无处置权? 另一问题:上述夫妇在离婚前存在外债问题,离婚后也未偿还,现男方已故,女方也未提及债务偿还问题,应如何处置?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男方家人没有处置权,你有权利继续租用。另外债务事宜,由男方的遗产首先偿还。

2012-01-09 22:58:50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宋娜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房屋没有产权不属于遗产,不能分割。男方家人如果没有其他住所可以要求居住权。

2012-01-09 16:58:1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可以继续承租。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1-09 17:41:11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因房屋属于公房,男方的家人对房屋没有处置权,男方家人可以向公房管理单位提出继续承租要求。

2012-01-10 1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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