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前有一套房子,因为是学校的福利房,所以买房的时候是别人顶名,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妈妈,但是,离婚协议上房子的地址和现在的实际地址差异很大,去年我以买卖的名义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现在需要卖了房子到外地发展,父亲强烈反对,并要求卖了房子要分70000块钱给他!请问,他有权利分钱吗?
你已经把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了,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名字是谁的,产权就属于谁的,你父母是无权要求向你要房钱的,否则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拒绝给他们房钱。
2010-03-11 19:00:02
房子属于不动产,其变动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现在房子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该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你是该房子的主人,所以你可以不给你父亲分钱。
2010-03-11 21:13:48
所以你可以不给你父亲分钱
2010-03-11 22:22:28
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是你个人的.
2010-03-12 1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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