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那家公司给付160000元,总共执行到位的63500元,律师在代理合同上偷加了“按执行到位的30%支付代理费”要我付代理费19050元,我拒付,他已起诉我怎么办?我是私营企业,委托代理合同上有公章,但我没签字,这个委托代理合同生效吗?还有从字迹看,很明显是以后加上去的;
律师这样做是违法的,你有权拒绝支付,可以要求做笔迹鉴定,依据现在的技术条件们可以鉴定出笔迹的形成时间,如果鉴定结果表明,该条款的形成时间在合同的签订之后,可以证明律师伪造了合同,是无效的条款,你没有义务支付该款项。
2010-03-12 19:56:14
竟然还有这种律师,真给律师丢脸。委托代理合同应当至少一式二份,委托人与律师各一份,双方持有的合同应当完全一致。律师私自更改合同内容是无效的。另外合同生效条款怎么约定的,是签字或盖章生效还签字盖章。 《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10-03-12 20:38:07
你的问题的破解在于合同的性质和文检。如果合同约定是代理诉讼或者代理诉讼加执行,不得风险收费,30%代理费无效;如果单一代理执行,必有收费约定,文检可以查验真伪。诉讼解决吧。
2010-03-13 17:07:28
如果你说的确实属实,我首先要说的是这样的律师是我们律师行业的害群之马,他的行为仅代表个人的行为,并不是所有律师都是这样没有素质的!所以希望你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对律师行业和律师有别的看法。 从案件的角度上说,争议焦点问题就是“按执行到位的30%支付代理费”这句话是不是你的代理律师后添加上去的。如果是,那么该条款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是,那么该条款就有效。目前看你负有举证证明该事实的责任,在法律上你只有委托法院对该条款的形成时间申请专业笔迹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从本律师代理过的类似案件看,鉴定机构一般对笔迹形成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笔迹能做出鉴定,但超过半年形成的笔迹则不太容易鉴定。你可以到鉴定机构去咨询一下。
2010-03-13 18: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