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位律师你们好; 我的朋友借了十几万给他的同学,可合同还没到期,他同学就跑了,于是我朋友就到他家去找他家人,可他家人说不知道,合同上面也没有担保人,但合同上有条说了只要他同学经济情况有变都可以提前起诉,现在他同学的家人反而报警说我朋友放高利贷,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还在派出所,而且警察没有传唤证之类的证件,请问该怎么处?理希望各位大律师给点意见,谢谢,
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是不犯罪的,我国的法律只规定了高利转贷的行为是犯罪,即从银行贷款出来再高利转贷给别人,你的朋友不属于高利转贷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你的朋友只是和别人的民事纠纷行为,警方调查清楚就应该放人的,超过24小时,其家属有权要求放人,警察没有出示传唤证是违法的。别人欠钱不还,连本金都拒绝偿还,你的朋友属于受害人,可以向警方提出反诉,要求追究借款人的责任,其刚刚借款就逃跑了,该人有诈骗的嫌疑。
2010-03-13 09:45:34
您好,此案应该是民间借贷纠纷,警察讯问后没有问题就应该放人的。合同约定的还款还没有到期,但情况有重大变化的,你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的。
2010-03-13 1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