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我由母亲抚养,可是父亲不好好给生活费,可是我现在刚满18岁,可以追回以前父亲所拖欠的生活费吗?
如果生活费的给付是有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为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两年,所以你要回两年的生活费应当是可以的。 如果以前没有判决或者调解书,你现在可以起诉。由于诉讼时效是两年,你诉讼请求两年的生活费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0-03-13 09:08:52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你父亲拖欠你生活费是违法的,你有权追回以前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010-03-13 09:39:12
您好,一个是按照以前的约定或法律判决的规定要求你父亲支付所拖欠的抚养费;二是如果情况有变化还可以要求你父亲增加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的。
2010-03-13 12: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