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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何与子女断绝关系?

咨询者 : fa116802 - 河北     时间 : 2010-03-13 13:57:05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四个孩子,有三个对我不理不睬,我想和他们断绝关系,我的所有财产只给我三女儿,我应该怎么申请?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但是你可以立一份遗嘱,通过遗嘱的方式把财产给你三女儿,你的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其他三个女儿就无权继承你的财产了。

2010-03-13 14:02:09

吴庆江   [辽宁]    15142435900

你可以立遗嘱,明确你的财产由三女儿继承。但如果继承开始时,其他子女都未成年,而且靠你抚养,则遗产不能只由三女儿一人继承,应当留出其他被抚养人的份额。

2010-03-13 14:22:29

滕月辉   [天津]    13752274821

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留给您的三女儿。

2010-03-13 14:24:02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与子女断绝关系 法律是不支持的,你要将你的所有财产给你 的三女儿,可以赠与或遗嘱,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后有很高的证明效力。

2010-03-13 1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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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和子女间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断绝。即便你们之间有相关的约定也不受法律保护。你想把财产给你的三女儿,你可以赠与或自书遗嘱的方式给予。当然,具体情况需进一步分析。建议你与资深律师联系解决。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2010-03-15 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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