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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需要如何防范风险?

咨询者 : fa116852 - 福建     时间 : 2010-03-14 09:23:40    状态 : 已解决



与朋友合伙的林权证被朋友拿去作抵押贷款盖商品楼了,自己出于友情也同意了。现在会承担什么风险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用林权证做抵押,林权属于土地使用权,需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行为是无效的,你无须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是《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上述第(三)项的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行为无效,所以你不要担心此事。

2010-03-14 09:46:25

蔺长明   [河南]    13213602789

首先看林权证登记的姓名,如果是你的名字,没有你签订抵押合同,即使经过登记也是无效的。如果你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在经过登记以后是有效的。

2010-03-14 10:26:51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1、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你的林权证如作为与朋友合伙的出资,即已构成合伙企业资产。但是,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案需要根据该林权证抵押事项是否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没有的话,该抵押行为无效,你可以不需承担责任。

2010-03-14 10: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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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还不上贷款,由你承担(以林权证的权利为限)。

2010-03-14 14:33:1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抵押就是担保,担保是要承担担保法律责任的。债务人无力清偿欠款,以抵押财产清偿。

2010-03-14 15: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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