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夫一方非法抵押共同房产,其妻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 : fa116836 - 江西     时间 : 2010-03-18 17:26:13    状态 : 已解决



有一对夫妻,感情破裂,生活分居达二年以上。08年底夫一方私自将婚后住所到房产局办理抵押,向民间(个人)贷款30万,取现20万元;09年底到期。日前,债主上门到该住所找其妻要求归还该债款,其妻才得知此事,次日到房产局核查后,房产局答复抵押属实。在查看抵押手续的存根材料中,发现其中妻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都是虚假的,且姓名有误。 请问: 1、分居虽属实,但法律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2、这笔贷款在法律界定上是夫一方的个人债务? 3、其夫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了其妻的合法权益?是否能作为夫过错离婚的证据?(对家庭不负责任,欺骗妻子) 4、妻一方决定离婚,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且得到补偿? 5、妻请律师到房产局要求复印抵押材料,房产局一定会同意吗?这是其妻的合法权益不?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对于分居,应该重新提供新的证据证明。 2.抵押贷款必须是由夫妻双方到场,否则房产局的抵押登记是无效的,因为涉及到证件是虚假的问题。 3.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外一方有权索赔,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4.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损失,因为抵押行为引起的损失。 5.房产局应该会同意的,因为房屋属于妻子的财产,其有权查询自己房屋的有关资料。

2010-03-14 14:53:5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简连华   [江苏]    13862057636

有点像案例分析,这样的提问方式不像法律咨询。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分居满两年可以判决离婚。法官的判断是建立在经质证的证据和调查清楚的事实的基础上的。证据不足显然法官不会支持。如果查证该笔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的行为侵犯妻子的合法权益是毋庸置疑的,但这种情况并不是丈夫有过错妻子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就目前的叙述来看,妻子并不会必然得到补偿。此案可以从债务系丈夫个人债务作为突破口。律师能否复印抵押材料,按法律的规定是可以的,但各地操作不尽相同。

2010-03-14 12:56:40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丈夫背着妻子抵押房产,离婚如何维权?丈夫损害妻子的利益是肯定的,但不是离婚法上的法定过错,这笔贷款在法律界定上还不能确定是夫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一方得到补偿是有条件的。到国家机关复印材料必须得到同意,不成的,还可以请求法院调查的。

2010-03-14 14:45:47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1、分居虽属实,但法律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可以找证人证明。 2、这笔贷款在法律界定上是夫一方的个人债务? 是夫一方的个人债务 3、其夫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了其妻的合法权益?是否能作为夫过错离婚的证据?(对家庭不负责任,欺骗妻子) 是构成侵犯了其妻的合法权益,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抵押要经双方同意,该抵押要通过行政诉讼确认无效,才能对妻有利,能作为夫过错离婚的证据。 4、妻一方决定离婚,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且得到补偿? 夫有过错 ,可请求多分财产。 5、妻请律师到房产局要求复印抵押材料,房产局一定会同意吗?这是其妻的合法权益不 律师到房产局要求复印抵押材料,房产局是会同意的,这当然是妻的合法权益 。

2010-03-14 18:38:3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