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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起诉吗,请律师们指条路?

咨询者 : lvyunlong - 江苏     时间 : 2012-01-12 15:22:33    状态 : 已解决



按照国务院令第(48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现在莱阳法院没有按照执行,给又上诉人一个星期的时间交上诉费,那么我也可以起诉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许仙源   [福建]    18059082036

法院延长缴纳诉讼费,没有违法,你起诉不会被受理。

2012-01-11 10:52:38

刘建平   [江苏]   

可以投诉的。

2012-01-13 23: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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