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12月进入金格东莞分公司,11年4月我成为该公司世博店的负责人,11年9月份哦离职了但我离职的时候世博店出现了亏损,而该公司要我全额赔偿这合法吗
公司的亏损应该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你是负责人,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你没有偿还亏损的责任,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
2012-01-11 09:59:03
不合理,不合法,公司亏损由公司承担责任,而不能由负责人 。
2012-01-11 15: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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