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和女友驱车去超市买的好吃的,后来到公园交叉路口,因一时冲动,发生了性行为,不巧被警察逮到,带到派出所,我们怕父母知道,父母知道我俩恋爱,但这事不光彩,我们恳求不要告诉父母,警察说态度好就不告诉,后他说去问问领导怎么处置,不到一分钟他回来说,领导要罚款5000,我俩说我们是学生,没那么多钱,他偷偷伸出3跟手指说,起码这个数,后我和女友开车,警车在后面跟着去银行去了钱,就放我们走了,还写了张字句,今自愿缴纳3000元,按了手印。。。让我不要张扬。请问合法吗
警方的行为属于乱收费,没有为你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发票属于违法收费,你有权要回全部的罚款。
2012-01-11 10:31:20
一切都是你自愿的,就不好办了,其实是你们自己怕,你要是不怕,谁敢罚你款?你还敢张扬吗,不就是怕张扬才被罚款的?
2012-01-11 10:43:38
不合法。
2012-01-12 10:12:1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