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肯德基工作13年已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月前公司要求我变更工作岗位(换到另外一家餐厅工作),我本人不同意更换工作地址,但公司没征得我本人同意还是把我调往另一家餐厅工作我能不能视为公司变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知道调店我要离职的),工作1月后我口头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请问是否能得到公司的补偿
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应该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
2012-01-11 12:02:47
因自己原因提出辞职的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你们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公司是是可以调动的
2012-01-11 19:39:31
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话,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执行,不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2-01-11 22:35:35
看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的约定的。
2012-01-13 23: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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