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上开车的时候,我后面撞上她,她是自行车,我是电动车,没有牌照,直接报警了,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她检查出来轻微骨折,医生给她开了7天请假证明,交警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我们协商不成,就一直没解决,她一直没去上班,把没上班的误工全算我身上,这样下去怎么办,交警不管了吗,应该赔多少比较适合
对方在能够上班的情况下拒绝上班,增加其误工费用,属于人为在扩大你的损失,你对于其人为增加的损失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010-03-16 10:46:58
损害赔偿不一定要通过交警调解达成的,依照相关法律,交警只调解两次,调解不成的,不再进行调解。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赔偿数额有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具体事宜可咨询律师:陈律师:13616771227.
2010-03-16 13:02:15
不是道路交通事故,按人身损害赔偿办理。她一直没有去上班,把没上班的误工算扩在你身上是不对的,她有义务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010-03-16 2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