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精神病,在有监护人和鉴证人的情况下与乙方签订不平等合建合同,并且没有日期。鉴证人其中有个8岁左右的孩子!签订合同的同时,甲方连合同都没有看。事情发生在10年前,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那我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大 能获得什么样的权利(我是甲方的儿媳)
涉及时效问题,恐很难胜诉!
2008-11-17 02:13:09
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是1年,已经超过时效,权利不能被保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2008-11-17 12: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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