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单位反聘未签劳务合同。辞职后可以提出什么补偿吗?受劳动法保护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指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可见,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后因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劳动法规范范围内。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按现行法律规定,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双方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其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2010-03-17 09:18:57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赔偿你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0-03-16 23:41:08
退休后单位再返聘您,你已依法享受了退休待遇即单位的劳动及社保等待遇。已经达到通休年龄的人是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你不能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陪工资。你所能提的补偿要求就是返聘上岗后在单位工作时间的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010-03-17 08: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