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司承包一个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过程中多次受到当地村民阻挠,致使工期延长,甲方也无力解决。再一个原因是我们投标时,投标文件规定有些材料价格可依据市场价上调,但是签订时,甲方规定不能调,我公司在施工主体完毕后已经损失15万元左右,剩下装修工程由于上述原因无法施工,故要求解除合同。请在法律上给予帮助解释。谢谢
继续履行已经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协商或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1-13 14: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