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和我老婆住的房子是属于公司的,但是我已经买下来了,没有房产证,老婆想和我离婚,这所房子虽然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想问一下,离婚的话当时我所买房子花的钱她还会不会得到平分。
若购房款是你婚前个人财产,房屋是婚前购买,则属于你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0-03-17 09: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