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把爸妈死后的土地和我个人的出售给别人该厂房,现在对方钱已经给了,他将所获得的款项只给我其中的六分之一,这样情况我可以打官司索要我应得的钱吗?我本人并没又去签合同,只是后来知道此事,我如果打官司能胜诉吗?
土地本身不能买卖,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继承人如果也是与父母同样的村集体户口],也可以转承包,但建房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维护你自己的权利.
2010-03-17 11:20:54
你父母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你享有一半的继承份额,你对于自己的土地财产享有全部的产权,你哥哥在未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将土地出售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属于你的财产份额,会胜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3-17 11: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