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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故意致人轻伤.?

咨询者 : xiao801227 - 北京     时间 : 2008-11-17 12:20:57    状态 : 已解决



2008年11月5日.肖某到我家索要村有财产,与我妈妈发生争执后动手打伤我妈妈.之后我老婆打电话叫我回家,回到家我与肖某理论.肖某动手想打我,我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仍了过去.不小心打到站在他旁边的他老婆的头上.他老婆在医院缝了几针就回家了.我想她的伤势也不重.我妈妈当时眼睛就看不到东西.到医院后经过法医鉴定<暂定,未出院>为轻伤.之后我报了案,经过派出所调查后.民警限期我作出决定是否抓人.当时我们正在做私下调解.所以无奈之下就撤案了.现在我妈妈在医院已经用了17000元,而对方只拿了4000元后,迟迟不肯再拿钱出来.   请问如果事后对方拒不支付剩下的钱.我可以再找派出所抓人和起诉吗?起诉可以同时要求对方支付剩下的钱,和起诉对方负法律责任吗?如果对方拒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剩下的钱,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金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2008-11-17 12: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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