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和老公离婚后,因为签字的时候财产分得不清不楚的,因为当时法官为了让我朋友快点签字很多东西都口头说但离婚协议书上都没有写出来,留下来很多问题,1、只说到现在造起来的房子归女方所有,但目前男的只肯改户主,也没把户口签走,请问这个户口对这个房子会有什么后遗症吗?2、现在那个男的要全部的土地,他们之间还有两个孩子跟着我朋友,请问一下这个地应该小孩子是不是有份?还是说这些地是夫妻财产,只能一人一半和小孩子没关?由于这些找大队说大队的人被男的买通了,所以都帮着他,到法院各有各的说法,请问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女方应该能分到些什么?应该到哪个法律机关才有用?
1.户口和房屋的产权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虽然户口在这里,但是他不想有房屋的产权。 2.地产是随房产走的,法院已经把房屋给了女方,地产当然也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得到房屋和地产。和孩子无关。
2010-03-17 22:09:03
第一、房屋归女方所有,关键是登记的房屋产权人是谁,是否过户到女方名下。 第二、户口与房屋没什么什么直接关系,只有遇到拆迁等问题可能发生与补偿有关的事项。 第三、男的要全部土地不合法,农村土地是按人分的,分给谁就是谁的。 第四、土地登记有孩子的就属于孩子的,孩子未分到地,按现在政策按月给一定数额的补贴。 第五、土地到农经管理部门即可确认。其他财产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010-03-17 22: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