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到一个行政单位上班的。第一年和单位签了一个合同。就有工资,没有其它待遇。第2年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继续在单位工作,新劳动法出来后。单位又和我签了2年的合同。合同现在快到期了。我该怎么办。谢谢是不是单位要和我签无固定合同,以前的2年是不是应该给我经济补偿。
你已经和单位签订2次劳动合同了,符合要求单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单位拒绝签订,你有权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0-03-18 11:01:15
单位应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你若解除劳动合同,应予获得经济补偿。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签劳动合同应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0-03-18 11:25:00
您好,合同现在快到期了,继续签合同干吧,不一定签无固定合同。经济补偿是在终止合同后的事。如果此次不签合同了,就要补偿你4个月的工资,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
2010-03-18 16: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