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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伤害?

咨询者 : fa318289 - 北京     时间 : 2012-01-15 17:57:23    状态 : 已解决



上二年级的孩子课间在学校走廊被三年级同学撞摔倒,后脑着地,CT检查显示:蛛网膜下腔体出血.住院5天,住院费900元,妈妈在医院护理孩子期间单位扣工资600元.现在受伤害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哪些赔偿呢?该提多少?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需要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1-15 18:00:33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01-15 20:27:2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2012-01-15 21:35:26

翟振峰   [北京]    1521078259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12-01-16 13: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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