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别人说可以办理分居手续2年就能自动生效不是吗?要怎么样才能办理,去什么地方办理呢!谢谢!
法律规定是很严格的,不要道听途说一些错误的说法,婚姻关系是依法成立的,也是依法解除的,不存在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两年只是离婚的一个条件,具备了这个条件,还需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再根据分居两年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0-03-18 13:38:55
你好,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的,可以示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如果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据此判决离婚,但并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 2、如果他不肯和你协议离婚,你可以起诉至被告住所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如有其它疑问,可以致电本律师详询
2010-03-18 13: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