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民事 拆房砸死人?

咨询者 : fa117212 - 山东     时间 : 2010-03-18 14:30:33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青岛农村的,去年我家为了盖房子要把老房子拆了,于是我就承包给了邻村一伙专门拆房子的,我本村有个50多岁的农民在家没事干,想跟着那伙人一起拆房子,然后我就把他的意思传给了包工头,包工头说可以,然后他们就一起给我拆房子,但在拆的过程中,我本村的这个人不慎给砸死了,现在死者家属打官司告我,说是我雇的死者,事实是我介绍给拆房的包工头的,我是全部承包给别人的。现在包工头也不承认,但是我有录他的音,在他家里和电话录了两遍,录音他承认是他雇的死者,但现在我听说法院判了,判我培18w,审判长和死者家属的律师关系很好,我有证据,审判长也不看吗?是他让我去找证据的,您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的责任有多大?2审去青岛打需要花多少钱?我好急啊,帮帮我行吗?我会非常感谢你的。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徐永华   [宁夏]    18609572260

根据你所陈述的事实情况,你和死者之间并非雇佣关系,死者和承包人之间才是雇佣关系,死者家人将你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实属无理,你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拿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你必须在十五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0-03-18 14:43:5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法院判决你承担法律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你已经把工程包给了工程队,你和承包人属于加工承揽关系,在加工承揽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你属于定做人,没有赔偿的义务,应该由承揽人即工程队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0-03-18 15:01:2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要求公正处理,因为你是承包给包工头的,他是雇主,责任人。如果你的活不是大包的,你是雇主,你就有责任。看承包合同如何约定的。打官司必要的钱还是要花的,比如上诉费,如果聘请律师的还要有律师费,交通费等

2010-03-18 16:39:0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