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企老板(简称z)因为资金困难通过关系向一国企老总(简称x)借资50万元,到期未能归还,x便追到z老家索要,z苦于无力偿还,答应把一经营不善的场所的所有权授权与x用来偿还国企债务.,x无奈之下答应.国企接管后派公司人员经过4年多的努力终于还清了国企债务.请问:这个场所是归国企所有还是国企老总x所有?
Z属于用该企业来抵债的行为,该企业应该归X所有。
2010-03-18 22:23:01
不知道,你们是私人之间的借款还是企业之间的借款,如果你们的借款行为是企业之间的话,你们的借款行为时无效的,应该返还对方的财产的,那么Z用来偿还债务的场所也应返还给Z。
2010-03-19 09:51:02
归国企所有,归国企老总x所有则x涉嫌犯罪。
2010-03-21 17: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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