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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 判给谁?

咨询者 : fa318667 - 江苏     时间 : 2012-01-17 01:07:35    状态 : 已解决



男方在婚前有一孩子,再婚后又生一孩子,小孩5个多月,这个孩子判给谁,男方有第三者。女方提出。如果女方不肯要小孩。是不是可以判给男方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孩子在2周岁之内法律是强制判给女方的。只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才判给男方抚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012-01-17 08:15:06

刘建平   [江苏]   

看谁抚养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2012-01-17 08:47:20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判决给男方。

2012-01-17 09: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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