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 在两人结婚期间,因做生意借款还有南方赌博借款,请问要是离婚的话。这债务会是男方单独承担还是要有两方一起分担啊 。还有现在南方有外遇像这样的在法律上要怎么解决啊!
1.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男方做生意产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男方有外遇,女方有权主张精神赔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0-03-19 14:03:15
做生意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成的债务,依法应当有你们夫妻共同偿还。赌债为非法债务,不仅你不承担偿还的义务,他也不承担还债的义务。外遇与同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外遇不等同于同居,外遇还存在关系密切程度的不同。如果公然同居生活,你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赔偿,否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0-03-19 15: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