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份,我和令居共同买了政府的房子,我这边是楼房,他那边是瓦房,他那边是以前的电影房,有房权证,我这边是后建的计生站,无房权证,但是我2楼的2间是建在电影房上的,现在政府卖房了,我先买说2楼2间是我的,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办了,但没过户。今年变了,说不是我的。你说我该怎么办。
盖楼房属于你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要求确认你的权利,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3-19 22: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