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9月15号到2012年1月15号吴江电子有限公司,在南京的办事处上班,期间没签任何合同。现在领导口头通知开除,不用去上班,但是给我报矿工 让我自己走人 我2011年12月1号到2012年1月15号的工资 都不发给我
建议你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双倍工资,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12-01-17 13:00:56
厂方的行为,一定不合法。
2012-01-17 13:16:35
1、可以和单位协商; 2、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如果都不能解决你就需要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需要你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2012-01-17 13:40:3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
2012-01-19 11: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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