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时候,因为赔偿问题我被人告上法庭,诉讼人在开庭前一天和我说要撤诉,但是不知为什么,第二天法院照样开庭审理了案件,直到今天9月份的时候我才收到法院的判决书,让我赔偿3万多,这次审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请问具有法律效力吗?还有,判决书不是应该在做出判决之后的15日内送到给我吗?审理之后大半年我才知道结果,又不能上诉,请问我改怎么办?而且现在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事情就一直这样僵持着,请问我改怎么做??
法院没有通知你开庭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该判决是无效的,你有权申请撤销。
2012-01-17 20:08:59
如果审判中存在程序违法,你可以申请撤销,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权利,建议你咨询本地律师,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策。
2012-01-18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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