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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要求砍伐,村民能得到怎么样的陪偿??

咨询者 : fa117376 - 江西     时间 : 2010-03-20 12:09:58    状态 : 已解决



我村在三十年前由村民集体种植一片森林,现在工业区高压线要从森林上方经过,要求村民砍伐森林,条件是直径10厘米以上每株补偿9元钱,直径10厘米以下不予补偿,并且今后永久不许林木长过3米高,村民对此不解,因为森林是全体村民的财富,请问,我村民能得到怎么样的补偿?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征地部门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利益,森林属于集体财产,也是国家林业资源,土地征用应该给与合理的补偿,对于10厘米以下的不予补偿是违法的。

2010-03-20 13:05:21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1、依森林法规定,林木属国家资源。而采伐林木必须持林权证等相关证明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批准的采伐证依法采伐,否则,可能“构成盗伐罪或滥伐罪”。 2、各省都制有森林法实施细则,一般林木补偿依市场基准价格双方协商,否则可提起诉讼。

2010-03-20 14:47:36

刘群   [江西]    13677059685

先协商要求合理补偿,否则,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010-03-27 17:58:13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砍伐树木必须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2010-04-02 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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