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农村有一处宅院,子女想翻盖,但是父亲前妻有个儿子,已经没有来往,怕今后因为房产问题产生纠纷,想了解这方面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解决后顾之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除非立有有效的遗嘱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否则按照法律继承的话, 子女都是享有继承权的,该继承权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剥夺。
2012-01-18 10:55:55
您好: 可以立遗嘱解决。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1-18 14:46:17